一、采购人:菏泽徐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徐民高速单曹段防护护栏研发方案碰撞试验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采购人拟开展高速公路新型防护护栏研发,需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碰撞试验,验证护栏结构安全性、防撞性能、能量吸收能力等核心指标,为研发方案优化及产品定型提供数据支撑。
(2)服务内容: 徐民高速单曹段防护护栏碰撞试验,采用SA级护栏,需按照标准《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中防护等级五级(SA级)要求进行实车足尺碰撞试验。试验完成后提供试验检测报告及试验录像,实车碰撞试验时需由经我方进行现场确认。本次报价包含场地、车辆、材料费、加工安装费等所有与本次碰撞试验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至满12个月时终止。
五、最高限价:不超过5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
(3)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评价许可;
(4)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所有要求进行评价后授予的资质;
(5)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防护护栏或交通安全设施碰撞试验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试验报告复印件)。
七、 试验要求:
(一) 试验场需要具备的硬件需求:
(1)具备电动牵引、落锤牵引或能够提供足够的坡道进行坡道加速的试验场地;
(2)试验场需配备满足碰撞试验的一系列准备设备,包括试验观察台、高速摄像机、数据采集系统等,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试验车辆应总成完整,使用时间不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转向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和胎压等均应符合正常行驶技术要求;
(4)试验场需拥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按照B05-01标准要求对试验车辆的配载与重心位置以及加速设备等各类设备进行参数矫调,满足试验需求。
(二) 碰撞试验的要求与准备:
(1)碰撞试验应完全按照《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B05-01的要求执行;
(2)试验护栏的结构尺寸、材料型号和性能指标以及端部锚固与护栏基础等均应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并详细记录。护栏施工安装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的规定;
(3)本项目试验护栏为高强钢中央分隔带门架防护护栏,由门架防护段和标准段护栏组成,其中单套门架防护段为单侧18米,双侧36米长,两端标准段按照相关规范接标准型三(A)级波形梁护栏;
(4)试验车辆运行的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平整度。应满足B05-01的规定。试验车辆运行的路面不得有积水、冰、雪以及影响车辆运行的障碍物,露天场地不得在雨、雪、雾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实车足尺碰撞试验;
(5)实车足尺碰撞试验前应制定安全作业规程,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装备;
(6)采取措施减少测试区域和试验车辆在实车足尺碰撞试验时产生的灰尘,保证图像采集的清晰度。
(三) 碰撞试验的规格与车型:
(1)本项目护栏碰撞试验防护等级为五(SA)级;
(2)小型客车和大中型车辆(包括特大型客车)的碰撞点均应位于沿试验车辆行车方向距离护栏标准段起点1/3长度处;
(3)本次实车足尺碰撞试验包含1.5t小客车、14t大客车、25t大货车三种车型的碰撞试验。分别采用小型客车检测其缓冲功能、导向功能、护栏最大横向动态变形值D 和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W;采用大中型客车(包括特大型客车)和大中型货车检测其阻挡功能、导向功能、护栏最大横向动态变形值D、 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外延值W和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值 VI。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十、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于2025年9月17日9:00-2025年9月19日17:00,在菏泽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zb.hzjttz.com:8086/login/member_login.do)进行投标,请按照以下附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平台,否则视为废标。中标单位需要上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格式:见附表
十二、联系人:刘女士 0530-5706611
菏泽徐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